
关于开展嘉祥名郡小区周边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解决当前小区周边存在的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小区生活环境,封丘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嘉祥名郡小区及周边开展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嘉祥名郡小区内及周边公共区域,重点包括小区道路、各出入口、环岛、十字路口、临街商铺门前、人行道、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等区域。
二、整治重点内容 2、无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在小区道路、出入口、环岛、十字路口等公共空间摆放商品、餐车、桌椅、临时广告牌等不按规定场所经营形成的餐饮排档和马路市场。 3、产生餐饮油烟的摊点不安装、不使用或未定期清洗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未按“一桌一篓一地垫”要求铺设防油地垫,配备垃圾篓,未及时清洗因经营造成的地面油污等行为。 4、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道路标线指示行驶,单行道逆行和随意调头转弯,不按划定停车泊位区域和指定方向单向停放、占压消防通道等交通乱象。 5、夜市经营摊点不按规定时间(夏季18:00,冬季17:00)和经营地点(沿街商铺为门前区域,无门店的流动经营户为赵一鸣零食两侧以北,环岛以西区域经营)出摊,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招揽生意、噪音扰民,未使用符合安全的电、气灶具,露天烧烤、使用散煤碳火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未自备垃圾容器,向雨水管网倾倒泔水、垃圾,外摆经营结束后未及时打扫场地、清理垃圾,未做到摊走地净等经营乱象。 三、整治时间安排 1、宣传与自行整改阶段(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1日):请存在上述问题的商户和个人开展自查,自觉主动整改到位。 2、集中治理阶段(2026年11月1日起):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 封丘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封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