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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公安局发布公告!

2024/5/22 21:31:51

来源:封丘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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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公安局

关于在扫黑除恶

重点领域征集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封丘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扫黑除恶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侵害集体利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街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建筑市场领域,采用非法手段恶意欠薪,存在黑物业、黑保安等物业管理乱象。
(三)“沙霸”“矿霸”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市霸”“行霸”违法犯罪行为。
(五)在中小学校实施“套路贷”“校园贷”以及衍生的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实施校园欺凌、吸收未成年人参加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学秩序、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盗窃、赌博、故意伤害、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他行业、领域出现的黑恶势力,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揭发检举。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110;0373-8226500
2.信件举报地址:
封丘县城关镇东街150号  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邮编453300
三、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封丘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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