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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通报一起交通事故

2024/5/22 21:31:09

来源:畅通封丘

浏览量:446

在日常生活中

电动车、摩托车深受群众喜爱

但驾驶人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

缺乏安全意识

就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

2023年01月30日17时15分,许某(男,42岁)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G*****号小型轿车,在327国道548公里+100米处进出道路时,与周某(女,4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相撞,造成周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分析:当事人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之规定,当事人许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周某无责任。因周某驾驶电动两轮车佩戴了安全头盔减轻了受伤程度。

以上交通事故

为大家敲响警钟

封丘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保持安全车速、车距

平安文明驾驶

来源:畅通封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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