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文明行为
促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封丘县公安局决定自8月1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
2.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
3.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上路行驶的;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号牌的;已经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
5.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
6.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县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电子警察取证和现场查处等手段予以处罚。
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一律予以登记并采取警示学习教育、体验感受教育、自我承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不服从交警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
2021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畅通封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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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周玉廷
审核:贾自旺
编辑:蔡峻丽
封丘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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