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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2025/10/14 2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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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化工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切实提升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化工非法生产的严重危害性和“打非”工作的严峻复杂性,保持严查严治,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生产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近期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2025年4月7日,封丘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封丘县冯村乡一废弃玻璃厂查处一处化工非法生产窝点,现场发现液氯钢瓶10个、丙烯腈约1吨、N,N-二甲基甲酰胺约4吨、片碱约6吨。调查发现,该窝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生产2-氯丙烯腈,封丘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窝点进行了查封。2025年5月15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负责人李某某、程某某等4人,工人朱某某、李某某等5人,危险化学品物料供应商赵某某、张某,共11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5年7月2日,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举报对一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产品为橡胶硫化促进剂,所用原料涉及液氯、二甲胺溶液等危险化学品。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目前,该企业关闭退出,相关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已拆除。

案例三:

2025年4月30日,长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涂料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油漆,闭杯闪点<60℃)生产。长垣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止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00.00元(贰仟贰佰元整),并处人民币104000.00元(拾万零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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