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该公司集资参与人、债权人通告如下: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2、封丘县公安局大门东侧(封丘县东风路006号)。3、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原件;1、请集资参与人、债权人相互告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核对。2、2025年6月11日后封丘县公安局不再进行登记工作。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封丘电视台
转发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