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通报一起交通事故!
2024/5/17 2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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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2024年04月21日12时40分许,何某艳(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封丘县223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南环路(G327国道)交叉口时,与聂某杰A2D证驾驶史豫G****7/豫G***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南环路(G327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上述地点相撞。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何某艳骑电动三轮车闯黄灯。事发后,当事人何某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受轻伤,同时,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醒:黄灯是过渡信号灯,起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灯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驶入路口的车辆。但很多驾驶员看到黄灯闪烁反而加速抢行,与垂直方向通行的车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提醒大家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不要因为贪图一时之快 而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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