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封丘下发告知书!
2024/5/7 2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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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增强全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积极助推我县文明卫生城市有力开展,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模范带头作用,即日起开始,一是所有驾驶电动二、三轮车公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得私自加装车篷。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凡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随意掉头、无牌无证、超员(驾驶二三轮电动车除驾驶人外只允许乘坐1人)、酒驾醉驾等人员一律对其单位及个人予以曝光。二是振兴路(文化路至黄池路段)违停抓拍系统4月22日前开通,对违停车辆实施抓拍;民主路政府至黄池路段开始实施单行道通行(自西向东禁止通行),4月20日起对违反禁行车辆实施抓拍,助力交通秩序整治。 自5月21日起,凡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协同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在其单位门口进行专项查处,并予以曝光。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群众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小朋友们上下学。然而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一道关键防线。因此,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头盔,系好头盔锁扣,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安全。 为了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不占用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之一,这不仅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更会(易)引发交通事故。 2、不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3、不闯红灯 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亮起的红灯,“任性的”在路口穿行。 4、不违法载人 驾驶二三轮电动车除驾驶人外只允许乘坐1人。 5、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驾驶者需要佩戴头盔,同行者也需要佩戴。 6、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生)产的合格产品。 7、一停二看三通过 当电动两轮车转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8、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9、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转发!扩散! 提醒身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