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安局
关于搜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并给予奖赏的布告
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对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极大,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搜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以完全收缴不合法枪支弹药和爆破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调和安靖的社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县范围内展开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凡不合法持有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以及利用射钉器改制的射钉枪等各类枪支及其零部件,不合法持有子弹、气枪铅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弹药,不合法持有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射钉弹、黑火药、烟火药等爆破物品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必要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挂号报告、阐明状况,并主动交出不合法物品,契合自首、认罪认罚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从宽处理。
二、禁止私运或许不合法持有、制作(包括变造、安装)、买卖、运送、邮递、贮存、私藏、运用枪支弹药和爆破物品。禁止经过互联网不合法买卖枪支弹药和爆破物品,或许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枪支弹药和爆破物品的制作方法的信息。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三、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告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不合法制作、买卖、运送、邮递、贮存、持有、私藏枪支线索,提供涉爆案件线索,经查验事实的,视状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赏。
公安机关将严厉履行保密责任并维护告发人,对告发人的个人信息及告发事项严厉保密、确保告发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要挟、报复告发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封丘县公安局告发电话:
0373-8226110(110接警台,24小时在线)
(刑侦大队)王警官:18336068569
张警官:13803735092
告发函件邮递地址: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453300。
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封丘县公安局担任解释。
封丘县 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
来源:平安封丘